安徽池州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建设行业安全生产
信息来源: 中国工程建设网 信息提供日期:2010-01-22 浏览:2680
连日来,安徽省池州市建委落实市政府安委会各项工作部署,确保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各项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
开展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根据《池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和部署,他们持续深入开展预防高坠、塌方、电击等专项整治活动。在施工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监管部门以明查暗访的形式,不间断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重点针对深基坑(包括沟槽)、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临时施工用电等危险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生产专项治理。采取分类指导、差别化管理,对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加大检查督察力度,并加大执法执纪力度,对督察中发现的责任问题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严厉打击建设领域各种非法违法行为。他们加大执法力度,重点打击施工企业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建筑施工、抗拒安全执法、拒不执行主管部门下达的有关隐患整改及停工通知等行为,并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限制参加招投标,直至取消其从业资格等处罚,绝不姑息迁就。外来建筑施工企业出现上述行为,将被清除出池州市场。组织建设各方主体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技术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安全生产从业人员的安全业务水平。
完善执法手段,进一步规范建设行业各方建设主体的市场行为。他们加大监管力度,在通报批评、停工整改、记不良记录、经济处罚、限制招投标和暂扣安全许可证的基础上,增加媒体曝光、强制培训、暂扣职业资格等手段,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施工工地,不发放施工许可证,不予办理各项验收备案手续。检查施工企业安全台账和现场检查记录,对项目部监管不力或疏于管理的施工企业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屡次不改的,取消其从业资格。对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的项目经理、安全员、监理人员,发现一次记一次不良记录,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不良记录超过二次,暂停执业资格,强制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