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陕西政务网 信息提供日期:2009-10-29 浏览:2001
据统计,今年,在西安市“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受理中心”接待的752起来访中,因工程未结算或开发商与建筑单位、建筑单位与劳务公司产生工程款结算纠纷引起拖欠的案件占78.8%。为加强对建筑劳务公司的管理,西安市要求,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重点建立和执行好四项制度:一是严格贯彻劳动合同制度。所有劳务公司招用农民工时都要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二是全面在建筑劳务企业实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各劳务公司要及时将公司基本情况、招用劳动者情况、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签订情况上报劳动保障部门。三是实行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劳动部门将建立企业劳动保障信用档案,将企业工资支付情况记入信用档案,并与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联合将无诚信企业在各商业银行备案,使之无法在银行取得贷款。四是继续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能够按时足额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