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建筑行业出公约自我约束
信息来源: 中国建筑业协会 信息提供日期:2009-09-09 浏览:1970
日前,从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海南省建筑行业发起自律公约,建议行政主管部门取消违约企业的招投标资格,降低或取消其信用等级。
公约规定,凡在海南省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和个人应持有依法取得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依法经营,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严格按照资质等级和核定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不挂靠、转包、违法分包,不得出借、转让、出卖、涂改有关证书,不以行贿、回扣、围标、串标、诋毁同行等不正当手段承揽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