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广东建设信息网 信息提供日期:2009-09-04 浏览:1497
朱明国指出,省委、省政府决定用两年左右的时间集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各地各单位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他强调,要坚持集中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着力解决一批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要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为重点,认真查找工程建设规划审批、招标投标、土地出让、质量安全管理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要集中查处一批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办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城乡规划审批,擅自变更规划和设计、改变土地用途和提高容积率,干预招投标和围标串标,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等违纪违法案件。要认真查找漏洞和薄弱环节,以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举措健全制度、创新体制、完善机制,从源头上解决工程建设领域的问题。要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市场体系,形成良好的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
肖志恒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要把这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放在重要位置抓紧抓好。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8大类36项专项治理任务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制定本部门的具体工作方案,细化每一项任务的工作要求、时间进度,落实工作责任。省级机关各相关部门要发挥带头作用,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各地区各部门要相互支持,相互配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成效。要强化责任追究,对拒不自查、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的,要严肃处理;对因工作失职、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同时,要深化体制改革,完善机制,不断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的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