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部署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信息来源: 中国建筑业协会 信息提供日期:2009-09-03 浏览:2876
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为重点,上海将集中力量查找和解决一批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日前,在全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上海分会场随即部署全市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强调要按照中央的要求,着力推进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建筑规范标准,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近年来,上海工程建设和项目资金高度密集,工程建设领域的安全风险、廉政风险、领导责任风险高度集中。会议指出,要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千万不能有丝毫松懈。要清醒地认识到,工程建设领域还确实存在不少问题,比如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违规转包和违法分包,监理不到位,中介不中,评标不公等,有的甚至长期积淀为“潜规则”,严重妨碍和影响工程建设领域的正常运行。
会议指出,要紧紧抓住中央这次开展专项治理的有利契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决按照中央要求,认真结合上海实际,把专项治理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一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制订具体工作方案,细化每一项任务的工作要求、时间进度和工作责任。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摸清存在的问题,并认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迎接市领导小组的督察和中央的抽查。各地区各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把工程建设领域的各个环节作为一个系统来抓,把以前分散的、由部门开展的工作整合起来抓,确保专项治理有力有序有效。二要摸清情况,找准问题。根据中央制定的意见和实施方案,结合上海实际,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剖析原因,做好堵漏建制工作;在中央拟定的8个方面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视野,认真查找工程建设领域是否还有其他的问题;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为重点,集中力量查找和解决一批突出问题。三要惩防并举,探索长效机制建设。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在完善制度、落实制度上下功夫;对制度执行不力、有意规避制度的,要强化问责;要认真落实工程建设中的监管职责,对因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以及行政过失等失职渎职行为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案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为和乱作为以及行政过失等失职渎职行为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案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