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正式实施
信息来源: 自由建筑报道 信息提供日期:2009-06-23 浏览:1430
从今年开始,湖北省将用3年时间对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等存在安全隐患的中小学进行抗震加固。记者从省政府获悉,我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正式实施。
为每一所中小学建安全档案
湖北省将对各级各类中小学现有校舍进行逐栋排查,按照抗震设防和有关防灾要求,形成对每一座建筑的鉴定报告,建立校舍安全档案。
据了解,需进行加固和迁移避险的学校,主要位于全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七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区、洪涝灾害易发地区、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地区。涵盖全省城市和农村、公立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的所有中小学,包括高中、初中、小学、特校和幼儿园。按抗震加固、综合防灾的要求,集中重建整体出现险情的D级危房、改造加固局部出现险情的C级校舍,消除安全隐患。
实行政府一把手问责制
我省规定,新建校舍必须按照《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和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进行建设,校址选择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学校规划建筑设计导则》规定,并避开有隐患的淤地坝、蓄水池、尾矿库、储灰库等建筑物下游易致灾区。据了解,校舍的抗震设防标准,仅次于涉及国家公共安全的重大建筑工程等特殊设施。
同时规定,建立健全校舍安全工程质量与资金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因学校危房倒塌和其他因防范不力造成安全事故导致师生伤亡的地区,将追究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改造后的校舍如因选址不当或建筑质量问题遇灾垮塌致人伤亡,追究校舍改造期间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