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广东建设信息网 信息提供日期:2009-04-08 浏览:1883
事故高发究其原因,一是仍然有部分建设、施工单位存在重进度,轻安全的思想;二是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安全管理人员不敢管,怕严格管理会影响工程进度;三是安全投入不足,对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整改不力;四是部分外地企业对在人员密集的大城市施工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缺乏足够认识,没有采取相应措施预防事故发生;五是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差;六是事故处理不严肃,事故单位没有认真汲取血的教训。
为应对金融风暴对经济的影响,保持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办好2010年亚运会。今年我市重点工程施工任务将十分繁重。为做好重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减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进一步加强重点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对重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落实安全生产二个主体责任
一是各级发展改革、建设、交通、公路、市政园林、水务、港务、铁路、民航、市重点项目办、地铁总公司等负责重点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单位要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提高做好重点项目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在建项目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科学合理地组织项目施工;二是各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要从完善内部安全监管机制,明确安全生产责任,细化安全管理措施,严格奖惩等环节入手,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各项目建设单位要进一步发挥监理在现场安全管理中的作用,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减少事故的发生。
二、完善安全生产措施费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
各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财政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市建委《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算补充规定的通知》的要求,制定本项目落实安全防护措施费用的具体规定,细化包括费用计提比例、费用支付方式、资金使用、会计审查等方面管理要求,要加强对安全防护费用使用情况的检查。对因资金不到位或不按规定使用资金导致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运用安全风险管理方法,加强施工引发地质灾害防控工作
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铁路、桥梁、隧道等危险性大的项目的建设单位,要借鉴市地铁总公司加强地质灾害安全风险管理的经验,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和施工准备阶段做好对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建立项目施工安全风险档案和管理制度,对存在的安全风险要有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的现场管理人员要熟悉相关风险和应对措施,并要将跟进安全风险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列入施工例会的重要内容。国土资源、建设、水务、交通、铁路等监管部门要在日常检查中加强对安全措施执行情况的检查。
四、开展防高处坠落专项检查活动,努力将高处坠落事故压下来
各单位在本监管领域内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防高处坠落专项检查活动”。要重点检查:1、施工现场电梯口、提升机井口、人工孔桩洞口、建筑物与排栅之间临边处、作业平台等部位防高处坠落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2、是否使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3、高处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是否到位。
五、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一是安监、建设等部门要在同级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明事故原因,指导企业汲取事故教训,完善安全管理措施,落实责任追究措施。二是继续发挥事故问责机制的作用。今年发生事故的单位要在事故发生后10天内将汲取事故教训、采取整改措施的情况书面报市安委办、市建委和行业主管部门。市安委办将联合建设、监察、工会等部门对安全工作责任不落实,事故多发的项目相关单位采取问责措施。三是建立重点项目事故通报制度。由市安委办每季度向各有关单位通报重点项目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分析事故中暴露出的问题,提醒各单位举一反三,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六、继续做好施工重点环节安全管理,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各单位要继续做好深基坑、高支模、暗挖施工、大型施工起重设备等容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施工环节的安全管理,强化这类项目施工方案审查、备案制度,第三方监测制度,操作员持证上岗制度、设备设施定期检查保养制度,建立和健全了事故应急救援体系,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七、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员工安全教育
当前要重点做好新工人上岗前培训和塔吊等施工起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确保作业人员持证(卡)上岗。在安全教育上要重点解决因教育形式和内容缺乏针对性,而造成安全教育效果不佳,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不足的问题,要充分发挥农民工学校在员工日常安全教育中的作用,切实提高作业员工自我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