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启动新一轮城建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信息来源: 中国建筑业协会 信息提供日期:2009-03-02 浏览:1481
上海市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该市城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
会议通过的城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涉及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工程行政审批管理程序改革、规划土地整合审批流程改革。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工程行政审批管理程序改革,是按照项目建设流程,将审批管理过程整合归并为土地使用权取得、设计方案审批、设计文件审查和竣工验收四道主要程序,采用“一家牵头、一口受理、抄告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方式,进一步简化流程、提高审批效率。规划土地整合审批流程改革,是针对不同投资审批方式和不同土地供应方式,整体再造审批流程,提高效率、强化服务。
2月24日,上海浦东新区宣布对招拍挂用地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进行重大改革:对于标准厂房、保障性住房等一般项目的审批环节从6个减少为4个,前期审批时限也将由100个工作日压缩至约50个工作日,从而大大缩短项目落地时间,为项目启动和建设争取更多的时间。
据介绍,现行建设项目审批程序中,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取得、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初步设计审批、施工图审查备案、开工审批、竣工验收6个环节,今后,除重要地区及特定项目外,一般项目将合理简化为土地使用权取得、施工图审查备案、开工审批及竣工验收4个环节。原来的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将实施分类管理,部分项目不再审批。
改革后,招拍挂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将更趋简化、合理,政府行政效能将更为提高。如:发改委规划部门将对招拍挂用地建设项目中的部分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不再审批;建交委建管部门不再对房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进行审批;相关要求提前公布,规划、建设、卫生、环保、消防、房产等十多个部门均在土地招拍挂之前提出相关技术参数、控制标准和管理要求,让企业“心中有底”;技术审查委托专业审查机构,规划、交通、卫生、消防、交警、气象等部门全部委托施工图审查机构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对结构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和各专业规范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技术审查。
改革后,政府将进一步由行政审批向提供服务转变,由具体项目审查向制订宏观政策标准转变。如: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划设计方案、初步设计等各环节的改革举措中,都强调了凡建设单位需要政府指导的,政府部门应提供咨询和指导。政府部门通过将技术审批委托专业审查机构实施后,可以将更多精力投入到制订专业规划、控制标准和要求,加强事后监督管理中。
对于涉及公共利益的建设工程的质量与安全,浦东新区仍将视项目情况实施分类管理。投资部门根据企业项目投资目录分别向建设单位出具核准或备案凭证,规划部门对一般项目不再审批,但对重要地区和与公众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仍进行审批,以确保工程尤其是涉及公共利益的建设工程的质量与安全。
为适应改革需要,新区建交委还组建了审图管理机构,承担《改革意见》中相应的施工图审查管理职能,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审查协调等。此项改革已先行在张江等区域予以试点,3月1日起全区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