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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拓宽群众参与监管渠道 打造农村公路建设"阳光工程"

信息来源: 广东建设信息网  信息提供日期:2009-02-18   浏览:1382

    近年来,乐昌市坚持以民为本的思想,注重运用多种形式,拓宽群众参与监管的渠道,不断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的监管,在实施完成硬化镇通行政村公路任务的同时,把硬化的每条公路精心打造成廉政工程。

  该市紧紧抓住全省加快山区交通建设步伐的契机,把硬化镇通行政村公路作为为民办好事、实事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以打造成“阳光工程”为目标,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的监管: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建设预审制度,对农村公路建设方案、程序、征地拆迁等实施监督检查;将监督关口前移,健全招标项目预审、中标项目变更会审制、专家评审咨询等制度;全面落实项目法人制度、招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业主、施工单位均签订了工程质量承诺书,建立起“政府监督、建设单位负责、工程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积极发动沿线乡镇、村民自治组织参与公路建设全过程的监督,在工程管理过程中,要求施工队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和施工操作程序进行施工,在质监技术人员和群众的监督下,整个施工过程做到层层抓落实,确保农村公路干一条、成一条,让农民群众满意一条;建立一路一档的动态管理制度,对重点地区、重点路段开展经常性的重点巡查。推行农村公路建设廉政公开公示制,开通监督举报热线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规定施工单位不准宴请和赠送“红包”、礼品给镇班子成员、村“两委”干部,不举行开工、竣工剪彩仪式,不得给交通部门赠送锦旗、牌匾纪念品等。

  截至去年底止,该市195个行政村全部实现镇通行政村公路路面硬化,共完成镇通行政村公路硬化649公里,完成投资近2亿元,没有发现一起违法违纪行为,被群众形象地称为“阳光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