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出台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
信息来源: 中国工程建设网 信息提供日期:2008-12-10 浏览:1468
据悉,由镇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镇江市建设局、镇江市财政局联合制定的《镇江市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已正式出台。该办法利用镇江市已征收建安劳保统筹费的有利条件,在不增加企业负担的情况下有效解决了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经费来源问题,同时制定了灵活的参保办法方便企业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方便农民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该办法规定:统一由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以建筑工程项目为单元,以工程总造价的1.5%。缴纳工伤保险费,总承包企业与专业工程分包、劳务作业分包企业签订委托代缴工伤保险费协议,并作为分包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参保职工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在发生工伤事故伤害24小时内上报劳动部门,经劳动保障部门确认后按照参保职工办理;对伤残达到1-4级的工伤民工,根据本人自愿可以选择定期领取工伤保险待遇或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待遇。
建筑业属工伤事故高发行业,该行业农民工较为集中,由于农民工流动性大,工程层层分包,客观上造成了建筑企业参加工伤保险难、职能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难、农民工工伤保障权益维护难的状况。据了解,目前,在镇江市市区从事建筑工作的农民工达到3万人,该办法出台后,这3万农民工均纳入工伤保险管理。同时,市有关部门还要求所有建筑企业,必须在工地的显著位置悬挂《建筑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公示》,告知民工发生工伤后的保障、投诉、举报渠道,并接受农民工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