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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建筑业农民工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3小时

信息来源: 四川省建设厅  信息提供日期:2008-11-12   浏览:1802

    为了增强农民工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农民工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保障农民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促进该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要求,陕西省建设厅日前下发了关于开展建筑业“千万农民工同上一堂课”安全培训活动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了这次安全培训的对象为从事一线操作的建筑业农民工,重点是新进场、新上岗、新转岗的农民工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内容包括: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基本规定;安全生产基本常识;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事故案例分析;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分析;危险源和隐患辨识;个人防险、避灾、自救方法;事故现场紧急疏散和应急处置;安全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治等。培训方式为播放教学片与教员授课相结合。培训时间应不少于3小时。整个培训在11月份集中进行。

  《实施意见》要求,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建设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和陕西建工集团要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集团“千万农民工同上一堂课”安全培训活动方案,做好宣传动员和工作部署,指导督促企业和培训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推动企业和培训机构按要求开展安全培训工作,确保工作措施到位。各建筑施工企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制度,积极主动地组织农民工参加培训,并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所需资金。要强化落实措施,保证所有在建工程项目的一线农民工,特别是新进场、新上岗、新转岗的农民工和特种作业人员得到培训,做到工地一个不少,人员一个不漏,内容讲解到位,时间不打折扣,确保培训活动有效顺利开展。

  《实施意见》指出,要充分发挥农民工业余学校在培训中的作用。这次培训活动主要依托施工现场农民工业余学校进行。利用施工现场的食堂、会议室或活动室等现有场地,也可选择在农民工集中居住的场所,配置黑板、桌椅、电视机、DVD等基本教学设施。对尚未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工程项目,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要统一组织农民工到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实施意见》强调,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建设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和陕西建工集团要切实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督促和检查,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发现未经培训上岗或培训不符合要求的,要责令企业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要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