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广东建设信息网 信息提供日期:2008-10-30 浏览:2363
近日,广州市建委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蔽的通知》(穗建质[2008]1008号),以进一步规范、细化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蔽的标准,树立建设工程的文明形象。
《通知》指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围蔽形式分为轻型钢架铝扣板高围墙、砌筑实体墙、装配式双面彩钢夹心围板(即装配式活动板房板材)、标准密扣式钢围栏(俗称“铁马”)等四种,取消弧形彩色镀锌压型钢板围蔽形式。其中轻型钢架铝扣板高围墙、砌筑实体墙两种围蔽用于除市政工程以外的房屋建筑等各类工程;装配式双面彩钢夹心围板、标准密扣式钢围栏两种围蔽用于市政工程;拆除工程只能使用装配式双面彩钢夹心围板。
轻型钢架铝扣板高围墙统一挂扣银灰色铝扣板;砌筑实体墙外墙面统一刷蓝灰色墙面漆;装配式双面彩钢夹心围板统一为乳白色钢面板;标准密扣式钢围栏颜色统一为黄色间黑条纹。
《通知》强调,各类围蔽搭设前,需制定专项设计施工方案。尤其是搭设轻型钢架铝扣板高围墙的,需考虑全年最不利风荷载进行计算,设计钢架及基础;搭设砌筑实体墙的,需按规范设计墙垛及基础;搭设装配式双面彩钢夹心围板的,需确保围板内支撑牢固。围蔽必须由总承包企业或有资质的专业企业按方案搭设,确保围蔽安全稳固。
施工现场围蔽不得用于挡土、承重,不得倚靠围蔽堆物、堆料,不得利用围挡做墙面设置临时工棚、食堂和厕所等。
该通知自2008年1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