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顶国际行业将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
信息来源: 中国工程建设网 信息提供日期:2008-09-25 浏览:1487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延长劳动合同期限累计超过六个月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建立建筑行业工资保证金制度,有欠薪行为的施工企业,拒不改正的,五年内不得入选政府建设工程承包商名录,已经入选的,应当予以除名……日前,在深圳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提交审议。
该法规草案此前已经过两次审议,本次审议后,有望表决通过。
深圳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陈涤对审议结果作了说明。他说,建设单位应当在申请施工许可证时,从预付给施工单位的工程款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存入银行专户,作为工资支付保证金。保证金由建设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劳动行政部门负责监督。建设工程完工后,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核后未发现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建设单位可办理销户;未提交由劳动行政部门出具的足额支付工资证明的,建设行政部门不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有欠薪行为的施工企业,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五年内不得入选政府建设工程承包商名录,已经入选的,应当予以除名。具体实施办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此外,草案修改稿保留了草案原稿第五十七条设定的停工事件的谈判及冷静期制度,并作了一些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