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四川省建设厅 信息提供日期:2008-09-25 浏览:1297
示范工程的培训对象为自愿参加培训的建筑施工企业在岗农民工,参加示范工程的农民工必须与所在企业订有劳动合同,对陕西省地震受灾地区户籍的农民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培训。示范工程主要针对砌筑工、木工、架子工、钢筋工、混凝土工、抹灰工等建筑业关键工种开展,培训内容为安全生产常识、职业基础知识和岗位操作技能等。培训课程、师资、时间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并结合企业生产需要进行安排,在保证培训质量的前提下,基础知识培训可在经认定的农民工业余学校进行,实际操作训练可依托施工现场进行,初级工培训时间不少于80学时,中级工培训时间不少于100学时,实际操作训练不少于总培训时间的60%。
示范工程的实施主体为建筑企业。示范工程实施企业必须具有二级以上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且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5%以上,各项劳动管理规范,最近三年内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自有培训机构和培训设施健全,或已与有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建立委托培训关系;能够按照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建有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建筑企业,在具备上述条件时可优先安排。实施企业、培训机构由市建设、劳动保障部门认定。
建筑业是吸纳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重要行业,农民工是建筑业产业工人的主体,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陕西省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农民工技能培训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民工技能培训,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目前陕西省建筑业从业农民工接受培训的比例较小,且技能水平较低、就业不稳定等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提高建筑业农民工职业技能,有利于农民工稳定就业和持续增收,有利于规范建筑企业发展,有利于提高建筑工程质量,保证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