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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4项措施从源头上规范有形建筑市场监管

信息来源: 广东建设信息网  信息提供日期:2008-09-22   浏览:1287

    广州市南沙区针对本区工程招标项目多、任务重、时间紧、招标范围广等特点,不断健全和完善招投标工作程序与管理制度,从源头上规范、统一有形建筑市场的监管。今年1-6月份,南沙区共完成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109项,金额34.42亿元,下浮率为3.15℅,节约金额0.96亿元。

  一是进一步完善工程招投标管理规范和工作程序。近年来,南沙区先后制定一系列工程招投标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工作程序文件,认真贯彻执行相关工程招投标配套政策法规;同时针对现时工程招投标的实际和出现的问题,起草《关于加强南沙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交易的若干意见》。

  二是大力抓好国有资金(含统筹资金)项目的招投标工作,规范操作,安全交易。规定全区城建项目、使用区财政性资金、土地开发资金等国有资金(含统筹资金)项目必须招投标,所有进场公开招标项目的评标办法基本上采用平均值合理低价评标法或最低评标价法,即技术标与经济标分离,使资审和评标办法尽可能减少人为干扰因素,并在最大程度上防止围标串标,较好地控制工程造价。

  三是推行工程建设担保制度,防止招投标违纪违法行为发生。为保障招标人的正当利益,所有进场交易的工程招标项目均按有关规定设置投标保证金制度,在实施项目过程中也普遍推行工程履约担保信用制度。在保障诚信履约的同时,充分利用担保费率杠杆,量化违约的风险成本,从而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信用机制。

  四是多个部门形成监督合力,进一步健全统一规范的有形建筑市场招投标交易平台。纪检监察、建管部门积极配合,充分利用南沙交易平台,对资格预审、评标结果及对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等进行公示通告,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管理,进一步规范评标专家的行为,防止虚假评标和不公平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