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鄞州区四项措施加强民工学校建设
信息来源: 四川省建设厅 信息提供日期:2008-09-16 浏览:1278
一是加强对各企业民工学校建立、运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对未按规定建立民工总校和民工学校的施工企业必须按期完成建校工作,未完成的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二是夯实工作基础,注重办学实效,主要是加强师资培训、教材编制及教育场地管理。三是日常检查、巡查时加强对各企业民工学校建立情况的检查、指导,对办学成效突出的施工企业和建筑工地进行通报表彰,对办学质量差的施工企业和建设工地进行通报批评。四是以组织民工学校建设情况观摩会等形式,加强宣传,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增强相互学习和交流。截至目前,宁波市鄞州区共建民工总校33家,民工学校151家,参加民工学校的民工人数达3万1千多人次,民工学校已基本覆盖各类建筑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