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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拟规定建设单位将白蚁预防工程列入基建内容

信息来源: 广东建设信息网  信息提供日期:2008-09-01   浏览:1883

    为加强房屋白蚁防治管理,控制和减少白蚁危害,保证房屋住用安全,东莞市人民政府法制局法规科近日公布《东莞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

  《办法》指出,东莞市房产管理局负责全市房屋白蚁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各镇(区)房地产管理所负责行政区域内房屋白蚁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办法》规定,防治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即经专业技术培训,待合格后,白蚁防治协会才会下发《岗位证书》。白蚁防治公司要成立也有条件:有固定的办公地点,3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要有生物、药物检测和建筑工程等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各1名以上及至少2名取得白蚁防治《岗位证书》技术人员。

  《办法》明确,新建、扩建、改建、装饰装修的房屋,必须实施白蚁预防处理,建设单位应将白蚁预防工程列入基建项目内容,并将白蚁预防费用列入工程概预算。

  建设单位在领取《建筑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出示与具有白蚁防治资格单位签订的《东莞市房屋白蚁防治合同》,白蚁预防包治期限不得低于10年,包治期限自工程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