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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集中整治 施工单位不履行责任逐出济南市场

信息来源: 城市规划网  信息提供日期:2008-08-28   浏览:1295

    自即日起至12月5日,由济南市建委及市城管执法局、市环卫局等单位组成的济南市垃圾清理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全市建设施工工地进行建筑垃圾百日集中整治联合大检查。

    本次集中检查整治的范围是:全市城市化管理区域内在建和即将开工建设的各类建筑工地、拆迁工程、各类重点工程、道路施工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河道清挖工程、管网施工工程、山体整治工程和装修工程等。

    整治内容主要有:建设、施工、运输单位是否落实分管领导并指定专人现场管理;建筑垃圾处置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建设单位是否向所在区垃圾清理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其指定的部门提交了《建筑垃圾规范处置承诺书》,并按建筑垃圾处置量每立方米 2元的标准缴纳了保证金;处置建筑垃圾时是否落实建筑垃圾倾倒场(点)并实行“双向签单”。运输车辆是否按规定的时间、路线、车速、地点倾倒建筑垃圾。建设工地建筑垃圾是否有序堆放,清理是否及时,裸露的建筑垃圾是否采取封盖措施。施工现场内及出入口道路是否按规定硬化、配备车辆冲洗设施并落实工地周围路段定时洒水降尘等保洁措施;是否指定专人对运输车辆进行管理,出入口保洁员是否按规定清扫车轮、车体、防止带泥上路等。

    济南市要求,对未落实建筑垃圾倾倒场(点)、未签订《建筑垃圾规范处置承诺书》并缴纳保证金、未落实“双向签单”制度、现场管理人员不到位、车辆带泥上路和有撒漏乱倒建筑垃圾行为的,坚决予以停工整顿。对拒不履行建筑垃圾处置责任,严重违规,顶风而上,拒不整改的建设、施工、运输单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取消运输单位建筑垃圾运输资格,施工单位驱逐出济南市建设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