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广东建设信息网 信息提供日期:2008-08-28 浏览:1920
为加大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整治力度,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确保奥运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我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奥运期间建筑施工及燃气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潮建[2008]54号)和《转发省建设厅《关于汕头市14街区工业大厦塔吊吊臂坠落事故的通报》的通知》(潮建[2008]55号),并开展了第二季度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具体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的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我局组成2个检查组,自7月底至8月中旬,在市区共抽查了20项在建工程。
本次专项检查内容以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监理企业安全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为主线,重点检查工程报建手续及相关质安技术档案资料、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情况,还特别邀请山东烟台的塔吊生产厂家的技术人员对大型施工起重设备进行了检查。
二、在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
(一)基建程序方面:
1、个别工程严重违反基建程序
本次检查发现,三项工程(见下表)严重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施工,我局下发了停工通知书,责令改正,并要求在补办相关报建手续之前不得开工。
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施工单位 |
海逸花园三期 |
潮州市富宏房地产公司 |
广东海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君悦名庭 |
广东腾瑞房地产开发公司 |
潮州市建筑安装总公司 |
潮州医院门诊楼东侧工程 |
潮州医院 |
潮州市建筑安装总公司 |
2、部分工程履行手续不全,主要有:
一是个别工程没有办理工程竣工档案报送责任书,予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它们是海博红树林工程、海博港湾国际工程以及腾达园二期工程,
二是部分工程未按规定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个别工程发现未经许可部分使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检查组均予以指出并责令限期整改。
(二)现场管理方面
1、部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个别企业和施工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不在岗,没有真正履行自己的职责,安全管理素质有待提高;部分工地安全管理资料不全,项目未能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合同,安全施工技术方案、专项方案等编制粗糙,操作性、针对性不强;
2、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特别是“三宝四口五临边”的防护、外脚手架、井字架、临时用电、施工机具及塔吊等方面,安全隐患较为突出;
3、个别施工现场不平整,未硬化,无排水措施,沿街工地未设高压洗车设备,现场材料堆放混乱,缺少防火器具等现象较多。
4、质量管理力度有待加强,个别单位对强制性标准执行力度不够,工程质量通病较为普遍;
5、部分工地主要建材送检组数或次数不足;个别商品混凝土供应商未按规定将主要材料送检,甚至有供应商内部检验不足。
(三)个别监理单位人员缺乏安全监理责任心,安全生产技术标准监理不到位,致使部分项目施工安全生产失去应有的监控。安全监管流于形式,对冒险指挥、违章操作、违章作业等现象视而不见,没有起到监督制约作用,使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未能及时整改。
在各工地检查后,检查组对检查的基本情况做了讲评,指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随后,市建设局共签发《整改通知书》16份,停工通知书4份,提出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整改意见88条,详见《2008年第二季度施工安全专项检查主要发现问题》(附件)并落实了整改责任。本次检查未实行现场扣分,但各施工单位要认真落实整改,我局将在整改完毕后进行复查,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我局将严格按照《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对违规企业和责任人员执行扣分。
三、下阶段工作要求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必须加强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要加强对基建程序的检查管理力度,严格施工许可管理及开工条件审查。加强对建设各方主体、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及安全监督机构等单位和个人履行职责情况的检查,依法对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失职、渎职及不作为等行为进行查处。
(二)加强对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领导,要落实领导负责制,定期分析工程质量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质量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要组织开展工程质量专项检查,开展质量抽测,及时通报检查结果,促使参建各方重视工程结构实体质量。
(三)继续加大宣传贯彻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宣传贯彻力度,要对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和有关从业人员要加强监督管理。全面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质量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意识。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促进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
(四)加强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突出重点抓好各项法规、标准及规程的落实。针对一些企业不重视安全生产,舍不得投入、心存侥幸心理的现象,各地要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力度。一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要经常督促检查各单位责任制落实情况,对优秀的企业给予表扬鼓励,对未达到要求的限期整改。二是加强对企业安全教育制度落实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三是继续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施工工地活动,通过抓典型、树样板,有计划地组织召开安全管理现场观摩会,推广先进经验。四是大力推进差异化管理,各地要建立本地区重点监控企业和项目经理名单,加大对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经理的监管。五是积极开展监理巡查制度和监理月报制度,要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理检查工作。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所辖监理企业施工现场实行经常性指导,并实行每月全面质量安全检查,督促监理企业履行质量安全月报制度,通过坚持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检查制度,及时通报和查处一些不履行质量安全管理职责的单位和个人。
(五)加大力度,开展施工“隐患治理年”活动。按照省厅和市局的部署,进一步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的贯彻力度,让标准真正深入人心,落实到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用标准规范每一个施工现场。在质量方面:继续深化质量通病防治,并实施试点工程项目。在安全方面:继续展开预防高处坠落、施工坍塌、物体打击、触电、机具伤害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
(六)奥运会及残奥会期间,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充分认识抓好奥运会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以对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奥运会期间安全稳定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施工企业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制订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抓落实,切实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名工人,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坚决杜绝各类重大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