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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震”应成建筑强制标准

信息来源: 自由建筑报道  信息提供日期:2008-05-23   浏览:1314

    据报道,汶川地震中有50多万间房屋倒塌,场景惨不忍睹。其导致的巨大伤亡与损失,引发公众对建筑抗震性能的前所未有的关注。

    我国是否建立了有关建筑物的抗震标准?对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人近日称,“我国目前建筑物抗震体系是比较齐全的,无论民用建筑物,还是铁路等公共设施,都有比较详尽的抗震标准。”

    该负责人说得不错,在法律上,我国地震抗震标准体系是比较完善的,已发布《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管理规定》等国家标准。遗憾的是,在一些地方,这些国标只停留于文本,正如一些专家透露的,“对抗震标准的审核流于形式,漏洞很多。”
  
    汶川地震提醒我们:只有让抗震上升为建筑的一个强制标准,才能提高建筑质量与抗震性能,给公众撑起安全的空间。
  
    在这方面,西方发达国家的做法很值得借鉴。比如日本《建筑基准法》明确规定,建筑工程要获开工许可,须提交抗震报告书,计算出建筑结构在地震中的受力大小,确定建筑的梁柱位置、承重以及施工中钢筋、混凝土的规格和配比,经相关部门确认无误后才能开工。

    在执行上,日本更有着近乎苛刻的惩罚机制。据报道,2005年,一名日本建筑师被发现编造几十栋公寓楼的抗震数据,日本政府紧急复查,使得全国建筑业受“株连”,连续几月都没有新建筑获准开工。

    有了法律上的完备抗震体系,再加上严厉的监督执行,西方发达国家的建筑质量与抗震性能可想而知了。

    亡羊补牢,希望汶川地震的惨痛代价能让有关部门警醒,把抗震标准上升为“一票否决”的强制标准,并逐渐出台配套的执行细则,让关涉生命安全的建筑质量走上规范化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