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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安县推行四项制度 力促建设工程招投标规范化管理

信息来源: 广东建设信息网  信息提供日期:2008-02-14   浏览:1064

    近年来,云安县通过创新举措,推行四项管理制度,从源头上遏制和防止了腐败问题的发生,力促建设工程招投标规范化管理。2007年,进入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投标15项,其中房屋建筑工程8项、市政工程2项、水利工程2项、公路工程3项。工程预算价5284.33万元,工程中标价5182.58万元,节省101.75万元。应招标率和应公开招标率均达到100%,实现了“零”投诉。

  实行招标和中标信息发布制度。凡进入云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投标的工程项目,其招标、中标信息以及投诉监督电话一律在云浮市公众信息网、云浮日报等媒体予以对外公开,并指定专人负责受理有关咨询和投诉,广泛接受群众和参与投标企业的监督,坚决杜绝小范围的暗箱操作。

  实行随机抽取评标专家组制度。在云安县没有建立建设工程专家库、云浮市建设工程专家库比较小的情况下,根据工程评标的需要,在业主、监察、代理的共同见证下,所有评标专家在省相关专家库中通过电脑随机抽取,抽取后实行封闭式管理,切断与外界的一切往来,杜绝专家与投标企业相互串通。

  实行工程开标与评标分离制度。所有建设工程项目统一集中在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评标与开标相互分离,评标过程由监察部门全程跟踪监督,专家组成员封闭式独立完成,综合专家组成员对技术标、商务标的评分,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从根本上防止通过贿赂专家等形式取得中标资格。

  实行市场准入和市场退出制度。通过建立健全企业、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对建筑企业不按时支付工人工资、工程质量差等不良行为一律记录在案,凡出现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在云安公众信息网中予以公开,取消今后的投标资格。建立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加强对外来企业的管理,对外地企业实行备案制度,防止通过挂靠等形式进行围标、串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