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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深圳市建设局落实

信息来源: 云顶国际业协会  信息提供日期:2006-04-30   浏览:2572

深建字〔2006〕75号

 

 

关于印发深圳市建设局落实

城市管理年任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建设局,市大工业区管委会,市保税区管理局,局属各事业单位,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印发〈关于按照科学严格精细长效方针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和〈深圳市城市管理年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府〔2006〕28号),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建设局落实城市管理年任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联系人:郭晓宁,83788013,83788510(传真)。

 

 

 

                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抄送:市“城市管理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深圳市建设局落实城市管理年任务工作方案

 

根据市政府关于按照科学严格精细长效方针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深圳市城市管理年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建设,以“科学、严格、精细、长效”八字方针为指导,以改善和优化人居环境为目标,开展以“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工程、全国 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程等“三大工程”为重点的“城市管理年”活动,狠抓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力争通过一年左右的时间,全面提升我市建筑工地环境水平,为我市建设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国际化城市做出贡献。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建设局系统城市管理年工作领导小组,由李平局长任组长,梁小群副局长、李荣强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区建设局、市大工业区管委会、市保税区管理局、局属各事业单位及局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各区建设局、市大工业区管委会、市保税区管理局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组织落实所管辖区域的城市管理年工作任务。

三、工作任务

(一)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按照《深圳市建筑工地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深建字2006〕42号)的要求,在2006年9月前,完成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任务。创建工作分为三个阶段,2月-6月为集中整治阶段,7月-8月为巩固阶段,9月为迎检阶段,主要工作任务有:

1.加强扬尘控制。建筑工地施工生产应做到工完场清,建筑垃圾做到日产日清,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有毒、有害和有恶臭气味的物质;建筑工程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减少粉尘影响;在土石方工程施工阶段以及装卸有粉尘的材料时,采取洒水湿润或其他有效防尘措施,控制扬尘污染。

2.防治噪声污染。在建成区内,禁止中午和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对因生产工艺要求或其他特殊需要,确需在夜间进行超过噪声标准施工的,施工前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高考或全市重大活动期间,考场周围或重大活动场馆、场所周围建筑施工活动一律停工。

    3.加强建筑垃圾管理。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弃物混入建筑垃圾,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并按照城管部门的规定处置,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堆放建筑垃圾。

    (二)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查确认

按照《深圳市建设局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查确认暨灭蚊达标工作方案》(深建字2006〕67号)的要求,完成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查确认工作任务。迎检工作分为五个阶段,4月5日-4月8日为学习动员阶段,4月9日-5月10日为自查整改阶段,5月11日-5月20日为预检阶段,5月21日-6月20日为迎检阶段,7月-12月为巩固提高阶段,其中灭蚊达标工作要在10月底前完成。主要工作任务有:

1.施工现场设置的隔离护栏规范,高度不低于1.8米;

2.施工现场清洁,物料堆放整齐;

3.建筑垃圾管理规范,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全面实施密闭运输,无偷倒乱倒现象;

4.职工食堂、宿舍符合卫生要求,厕所、洗浴间保持清洁。

5.整治建筑工地积水,按期完成灭蚊达标工作任务。

(三)开展治污保洁和迎接国家环保模范城复查工作

按照《2006年深圳市实施治污保洁工程主要目标及任务分解方案》(深府办2006〕48号)和《关于印发深圳市建设局迎接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建字〔2006〕36号)的要求,完成2006年治污保洁和迎接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查工作任务。其中迎接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2月-5月为集中整治阶段,6月-7月为巩固阶段,8月为迎检阶段。主要工作任务有:

1.加强建筑工地封闭管理。建筑工地现场周边应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施工生产活动应在围挡内进行,防止余泥、渣土等外泄污染环境,减少挖掘、填土、爆破、粉碎等工序产生的粉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2.加强建筑工地出入口管理。建筑工地出入口应实施硬地化,设置冲洗、沉淀设施,安排专人保洁,对出场车辆进行冲洗,防止污染道路。

3.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控制。对土方施工、机械作业等易产生扬尘的工序采取防控扬尘措施,对建筑工地存留时间较长的裸土进行简易的绿化或采取其他有效处置措施,控制扬尘。

4.加强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清扫建筑垃圾应水湿润,建筑垃圾清运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

(四)落实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信息普查

要按照《深圳市建设局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信息普查工作方案》(深建字2006〕43号)的要求,在2006年5月底前,完成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信息普查工作任务。主要工作任务有:

1.统计采集全市建筑工地总数量以及每一个建筑工地的具体情况,包括建筑工地的名称、地点、工地类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等信息。

2.统计采集全市燃气井盖总数量以及在各区的分布情况,包括燃气井盖的规格、材质等信息。

   (五)清理建筑工地乱张贴、乱涂写

配合城管部门和辖区,清理工地围墙的乱张贴、乱涂写,及时清洗和粉刷,确保围墙整洁美观。

    四、责任分工

(一)各建设、施工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本方案的要求,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扬尘控制、建筑垃圾管理、环境卫生整治、灭蚊达标等措施,确保完成城市管理年工作任务。

(二)各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城市管理年工作的进展情况,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完成工作任务;对施工现场存在的相关问题及时上报施工安全监督机构。

(三)各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负责监督检查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城市管理年工作的开展情况;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监督执法力度,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及时予以查处和纠正。

(四)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大工业区管委会、市保税区管理局负责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组织落实本辖区的城市管理年工作任务;加强城市管理年工作的检查考核,及时上传下达工作情况,确保城市管理年工作切实有效地开展。

五、整治措施

对城市管理年工作不落实、文明施工不符合要求的建筑工地,要按“三定”原则责令整改,并作为责任单位的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责令停工;情节严重的,在深圳建设信息网或有关媒体上曝光,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城市管理年是市委、市政府着眼于整个工作全局、着眼于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和国际化城市的总体目标作出的重大决策。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领会市委书记李鸿忠在基层基础年和城市管理年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提高执行力、战斗力,增强责任心,落实关于工作深度、力度的要求,做好城市管理年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要对此项工作亲自抓,负总责,根据本方案的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将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定目标、定任务、定进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三)协调行动,加强监督。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责任风暴”和“治庸计划”的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互相沟通,及时上报工作总结和工作进展情况,认真检查考核各责任主体城市管理年工作开展情况。对于工作不力、不负责任、延误工作的行为,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四)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发动,大力宣传,让广大建筑从业人员充分了解城市管理年工作的内容和进展,努力营造全员参与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