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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招投标活动将综合管理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信息来源: 云顶国际业协会  信息提供日期:2005-07-05   浏览:3523

  从昨天(7月4日)佛山市人大常委会调研《招标投标法》贯彻情况座谈会上获悉,2004年,市、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各类招标项目1146项,中标交易额142.19亿元,工程预算中总额159.40亿元,下浮率为10.80%,节省预算17.21亿元。佛山市招投标活动将逐步变多头管理为综合管理,在统一的市场平台上进行“阳光交易”,同时建立相关的责任追究制度。

  据悉,目前佛山市各区对使用国有资金和财政性资金的建设项目已基本进入了招投标程序,全市招投标活动已进一步规范。主要表现在建设市场向全国开放,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公告大都能在市、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开发布,交易中心对交易结果也进行了公示。招投标领域逐步扩大,部分城市可经营项目市场化及药品集中采购也推行了招投标制度。对违法违规的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

  此前佛山市交通局对在三水区三水二桥及引道工程招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攀枝花公路桥梁工程总公司、在“一环”东线和南线工程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湖南娄底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取消了中标资格和投标资格,并规定其2年内不得在佛山范围内参加公路工程施工招标。一系列的措施有效地维护了佛山市招投标市场的正常秩序。

  但佛山市招投标活动也存在一些不规范现象。“受业主委托,听业主指挥现象较突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中的资格审查程序透明度低,评标过程中业主带有明显倾向性并影响评标委员会,导致评分“一边倒”。据悉,佛山市将尽快出台《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建立相关的责任追究制度予以规范。

  目前佛山市管理招投标业务的有产权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药品采购中心、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等部门。为了实现资源共享,佛山市准备由一个中心管理全市招投标业务、发布资讯,变多头管理为综合管理,让企业在统一的市场平台上进行“阳光交易”,避免腐败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