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4年05月22日,星期三,欢迎您访问云顶国际业协会官网

行业新闻

复工后疫情防控不到位,北京这三个施工单位被点名批评!

信息来源: 中国安全生产网  信息提供日期:2020-02-17   浏览:451

近日,北京市

东土城路5号科研楼项目等3项工程

因复工后疫情防控不到位,

被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通报批评。


复工后防疫一定要到位!

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对东土城路5号科研楼项目(C座科研楼)等3项工程违规情况的通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下,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通过督导服务、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及“四不两直”执法抽查等形式,开展施工现场疫情防控措施和安全生产条件执法检查工作。从抽查情况看,受检工程参建单位能够认真执行国家及本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成立疫情防控指挥部,编制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落实与属地社区沟通联系机制,配备口罩、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物资,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但是也发现个别受检工程参建单位存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疫情防控意识淡薄,施工现场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等问题。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施工现场疫情防控措施和安全生产条件执法检查基本情况

  自《施工现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管理规定》印发以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组织开展了施工现场疫情防控措施和安全生产条件的执法检查。截至2月12日下午15时,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共出动检查组33组次,检查人员149人次,抽查工程64项次,其中房建工程38项次,市政工程2项次,轨道交通工程24项次。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北京城建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东土城路5号科研楼项目(C座科研楼)施工现场存在如下问题:

  1.疫情防控方面:一是劳务人员宿舍管理不到位,多间宿舍门口张贴的住宿人员表中显示安排住宿人员超过6人,宿舍通风措施不到位,宿舍楼内日常消毒记录未细化到每个房间。二是该项目目前在场劳务人员401人,落实《北京市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严格,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实名制登记后未及时将相关信息上传至“本市施工现场人员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市实名制管理系统),且有2名施工人员家属入住职工宿舍但未纳入实名制管理。三是有77名14日内外地进京务工人员已进场施工,施工单位未督促其向项目所在地社区报告健康状况。四是2月11日新进场4名外地来京务工人员,未见来京前个人健康信息记录。五是施工电梯和移动卫生间均未见消毒记录。

2.施工安全方面:一是个别设备未配备专用开关箱,存在一个开关箱控制两个插座的问题。二是施工电梯未设置专人操作。三是基坑未分层开挖。四是高处作业未配备安全防护用具。
  (二)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的北京轨道交通11号线02标施工现场存在返京工人未向项目所在地社区报告健康状况问题。
  (三)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施工的北京轨道交通16号线22标施工现场存在项目部消毒记录填写内容不完整问题。
  鉴于上述3项工程在施工现场疫情防控措施和安全生产方面存在诸多问题,现对北京城建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家责任单位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对东土城路5号科研楼项目(C座科研楼)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同时要求朝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和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督促北京城建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落实限期整改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参建单位应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提高整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疫情防控是当前最重要的工作,在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的同时,推动安全有序复工。各参建单位应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入战时状态,全力以赴,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针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各单位应举一反三,确保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不留死角,杜绝盲区。
  (二)强化落实,注重实效。各参建单位应进一步强化落实,确保各项目、各基层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严格落实市住建委今年13号、14号、19号文件和2015年3号文件要求,对施工项目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认真细致地逐项检查,切实将自查、检查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两手抓、两促进,确保本单位施工项目安全有序复工。
  (三)协同联动,强化监管。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切实强化属地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市区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同联动,统筹安排,进一步加大对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条件检查力度,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力争各项工程疫情防控“零感染”、安全生产“零事故”。
  特此通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