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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认真开展2019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信息提供日期:2019-12-18   浏览:516

前海管理局,各区(新区)住房建设局、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市质监站、市市政站,各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等相关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加大根治欠薪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19〕9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开展2019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的通知》(粤建市函〔2019〕1260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9年度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明确有关事项如下:

  一、迅速开展全面排查

  各区住建部门要迅速行动,抓紧展开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坚决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一是督导在建工程项目全面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银行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等保障工资支付制度。二是组织本地区在建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专业承包企业,下同)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如实填写自查自纠情况(附件1)。三是对本地区在建工程项目展开拉网式全面排查,填写明细表(附件2),建立排查台账,同时对施工总承包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核查备案。对欠薪案件,要坚决做到“两清零”;对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等保障工资支付制度,要做到在建工程项目全覆盖。

  二、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

  (一)严厉惩处欠薪问题。各区住建部门要及时公示欠薪投诉信息。对存在欠薪问题隐患的项目,要将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对企业资质进行动态核查。对存在恶意欠薪行为的企业,责令改正,并给予处罚,计入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不良行为记录,同时一定期限内不予批准其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申请和增项申请。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各地要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其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二)严厉惩处保障工资支付制度不落实行为。对在建工程项目不落实实名制管理、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等保障工资支付制度,拒不整改或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各区应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规定,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相关单位从严从重处罚,并计入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不良行为记录。

  三、狠抓工作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冬季攻坚行动时间紧、任务重。各区住建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行动方案,协调当地相关机构参与,实现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联动”,形成有检查、有整改、有验收的闭合管理。我局将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强对各区局的指导监督,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区进行通报。

  (二)按时报送材料。各区住建部门要收集汇总本区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情况(附件3),并形成冬季攻坚行动书面总结材料。书面总结材料和汇总表于2020年1月10日前报送我局建筑市场与招投标监管处。对于截至2020年1月10日尚未完成整改的项目,各区住建部门要一抓到底,并于2020年1月30日前将后续整改落实情况报送我局。

  特此通知。

  附件:1.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自查自纠情况明细表(施工总承包企业填写)

  2.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全面排查情况明细表

  3.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情况汇总表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9年12月16日

 (联系人:周彦,电话:0755-83788028,邮箱zhouyan@zjj.sz.gov.cn;齐小松,电话:15007552404)

相关附件

  • 附件1.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自查自纠情况明细表(施工企业总承包填写).doc

  • 附件2.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全面排查情况明细表.doc

  • 附件3.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情况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