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云顶国际业协会 信息提供日期:2019-05-17 浏览:1492
《深圳市坪山区建筑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通过专家论证
论证会会场
5月16日下午,由深圳市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组织的《深圳市坪山区建筑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专家咨询论证会在坪山区政府第二办公楼605会议室召开,经过专家组评审,该《管理办法》正式通过专家论证。
坪山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刘勋飞主持会议
来自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尤乐、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法规处张育珊、深圳市华商律师事务所法律专家刘恒、中国华西企业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张晶科、中建三局深圳分公司副总经理欧卫、中建八局南方公司副总工程师郭占宏、深圳市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赵思治等7名专家对该《管理办法(专家论证稿)》进行了充分讨论、论证,提出了宝贵的专家咨询意见,该《管理办法》获得了专家们的一致通过。
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宪法行政法专家、专家组组长尤乐
坪山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刘勋飞主持了论证会,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科长徐春远、李宗伟出席了咨询论证会,《管理办法》编写组成员云顶国际业协会副秘书长赵正明、起草专家朱湘黔向专家组作了主题汇报。编写组成员陈克旺、何锦琼、苗靖列席了会议。
编写组负责人、云顶国际业协会副秘书长赵正明发言
编写组核心成员、深圳大学法律专家朱湘黔发言
专家组审阅了《深圳市坪山区建筑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专家论证稿)文本,听取了编写组成员的汇报,经过认真讨论和评议,一致同意该《管理办法》通过论证。专家组认为,该《管理办法》编该制依据充分,“黑名单”的纳管条件合理、程序规范,对“黑名单”纳管企业的惩戒措施符合相关规定,该《管理办法》的实施对加强坪山区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健全失信惩戒机制,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专家组还提出了宝贵的修改完善建议。
该《管理办法》文本内容共十一条,包括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定义、部门职责、管理原则、黑名单的构成、管理程序、管理期限、黑名单的管控、管理部门工作机制、解除条款、实施日期及有效期等。
为加强坪山区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健全失信惩戒机制,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按照该区政府领导的指示,深圳市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委托云顶国际业协会组织团队编写了《深圳市坪山区建筑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专家论证稿。 (深建 供稿)
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科长徐春远
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李宗伟
专家发言